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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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一枝黄花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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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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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19 |
国药准字H20103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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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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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4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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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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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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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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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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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0.3%洛美沙星滴眼液滴入兔眼后,在结膜囊内储留时间长、浓度高,此浓度高于洛美沙星对敏感细菌的MIC50,并能向房水中移行。洛美沙星在炎症眼组织中的浓度高于在正常眼组织中,以角膜最高,眼睑、房水、虹膜睫状体、球结膜、眼外肌、巩膜、网膜脉络膜次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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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