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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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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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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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47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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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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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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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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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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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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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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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虚寒性病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