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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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氯已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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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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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47 |
国药准字H11021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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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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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含漱。成人:一次10毫升;儿童:一次5毫升,一次含嗽2~5分钟后吐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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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牙周炎患者禁用。2.门牙填补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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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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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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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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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虚寒性病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2.本品仅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含漱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