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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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知母、黄柏、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牡丹皮、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穿心莲,辅料为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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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伊犁旭峰天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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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47 |
国药准字Z2002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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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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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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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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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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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清热。用于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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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虚寒性病患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怕冷,手足凉,喜热饮。3.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4.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开水或淡盐水送服。5.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