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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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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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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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43 |
国药准字J201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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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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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3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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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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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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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补肾。用于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引起的神经痛、带状疱疹后神经痛、脊髓损伤引起的神经痛、纤维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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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