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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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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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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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21 |
H20171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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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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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 2.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一般一次1滴,1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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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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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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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属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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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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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 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 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
1. 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 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不要在佩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