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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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右旋糖酐70 1mg,羟丙甲纤维素2910 3mg和甘油2mg。辅料为:氯化钠、氯化钾、苯扎溴铵(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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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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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287 |
国药准字H20066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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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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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5次,或遵医嘱。 |
根据需要滴入患眼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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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洛美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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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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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相关资料。儿童用药:尚无相关资料。老年用药:尚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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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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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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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请勿使用; 4、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5、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6、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