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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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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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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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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拉坦前列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佳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305

国药准字H220241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抗肿瘤药。主用于恶性淋巴瘤、(淋巴瘤是一组起源于淋巴结或其他淋巴组织的恶性肿瘤,可分为霍奇金病(简称HD)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简称NHL)两大类,组织学可见淋巴细胞和(或)组织细胞的肿瘤性增生,临床以无痛性淋巴结肿大最为典型,肝脾常肿大,晚期有恶病质、发热及贫血。淋巴瘤的细胞形态极其复杂,2008年WHO淋巴瘤新分类中,有80个亚型。由于病变部位和范围不尽相同,临床表现很不一致,原发部位可在淋巴结,也可在结外的淋巴组织,例如便扁桃体、鼻咽部、胃肠道、脾、骨骼或皮肤等。结淋巴组织原发部变多见于NHL。)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肺癌、各种肉瘤、实体瘤及卵巢癌。

用法用量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   每次一滴,每天一次,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   本品不可超过每天使用一次,因为用药次数增加会削弱降眼压效果。   如果忘记用药,在下次用药时仍应按常规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立即按压内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不推荐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前列腺素、前列腺素类似物(包括拉坦前列素)。有报道显示,每天使用此类药物一次以上,可能会降低拉坦前列素的降眼压效果,引起反常的眼压升高。   使用本品滴眼前应摘除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并在使用15分钟后才可重新佩戴。   如果还需使用其他眼用药物,至少应间隔5分钟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按压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已知对本品滴眼液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抗肿瘤药。主用于恶性淋巴瘤、(淋巴瘤是一组起源于淋巴结或其他淋巴组织的恶性肿瘤,可分为霍奇金病(简称HD)和非霍奇金淋巴瘤(简称NHL)两大类,组织学可见淋巴细胞和(或)组织细胞的肿瘤性增生,临床以无痛性淋巴结肿大最为典型,肝脾常肿大,晚期有恶病质、发热及贫血。淋巴瘤的细胞形态极其复杂,2008年WHO淋巴瘤新分类中,有80个亚型。由于病变部位和范围不尽相同,临床表现很不一致,原发部位可在淋巴结,也可在结外的淋巴组织,例如便扁桃体、鼻咽部、胃肠道、脾、骨骼或皮肤等。结淋巴组织原发部变多见于NHL。)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肺癌、各种肉瘤、实体瘤及卵巢癌。

药理作用

观察到的绝大多数不良事件均在眼部。在一项5年的开放性的拉坦前列素安全性研究中,33%的病人出现虹膜色素沉着(见【注意事项】)。其他的眼部不良事件一般都是短暂的且只在用药时发生。依据发生频率,不良事件可分为: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已有数据中估测)。1.感染和侵染未知:疱疹性角膜炎。2.眼很常见:虹膜色素沉着、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眼刺激(灼烧感、有砂砾感、瘙痒、刺痛和异物感)、睫毛和毳毛变化(变长、变粗、色素沉着、睫毛数量增加)(大多数为日本的患者)。常见:暂时性点状上皮糜烂(大多无症状)、睑炎、眼痛、畏光。少见:眼睑水肿、干眼、角膜炎、视物模糊、结膜炎。罕见:虹膜炎/葡萄膜炎(许多病人具有伴随的诱因)、黄斑水肿、有症状的角膜水肿和糜烂、眶周水肿,倒睫毛有时引起眼刺激,在睑板腺腺体开口处双排3睫毛(双行睫毛)。未知:虹膜囊肿、眶周和眼睑的变化导致眼睑沟加深。3.神经系统未知:头疼,头晕。4.心脏非常罕见:加重心脏病患者的心绞痛。未知:心悸。5.呼吸、胸和纵隔罕见:哮喘、哮喘加重和呼吸困难。6.皮肤和皮下组织少见:皮疹。罕见:眼睑局部皮肤反应,眼睑皮肤变暗。未知: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7.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未知:肌痛,关节疼痛。8.全身及给药部位非常罕见:胸痛。9.儿童:儿童患者中进行的两个短期临床试验(12周,共入组93例,受试者分别为25例和68例)显示儿童的安全性与成人类似,没有出现新的不良事件。在不同年龄的儿童亚群中,安全性也类似。与成人相比,在儿童中出现较为频繁的不良事件是鼻咽炎和发热。

1.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2.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膀胱颈纤维化(又叫膀胱颈纤维性挛缩),通常继发于炎症的病变,发病年龄较轻,40~50岁出现症状,临床表现与前列腺增生相似,但直肠指诊或B超显示前列腺体积不大,即使有轻度增大,也不是引起梗阻的主要原因。) 3.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4.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5.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6.复方环磷酰胺可减轻严重免疫抑制。 7.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8.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会增加虹膜棕色色素的数量而逐渐引起眼睛颜色改变。决定治疗前应告知病人眼睛颜色改变的可能性。单侧治疗可导致永久性的眼睛不对称。   眼睛颜色改变主要在虹膜混合颜色的病人中观察到,如蓝-棕、灰-棕、绿-棕和黄-棕混合色。颜色改变通常在治疗的头8个月内开始发生,但少数病人也可稍后发生。根据连续摄影获得的证据,临床研究中治疗期超过4年的病人30%可发生此作用。   多数病人虹膜颜色改变轻微,通常临床上观察不到。虹膜混合色病人颜色改变的发生率从7%到85%不等,黄-棕混合色发生率最高。   纯蓝色眼睛未观察到颜色改变,纯灰、绿或棕色眼睛仅观察到极少病人颜色改变。   颜色改变是因为虹膜基底的黑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而非黑素细胞数量本身增加。典型特征为瞳孔周围棕色色素沉着呈向心性向四周分布,但整个虹膜或部分虹膜呈更深的棕色。一旦停药,虹膜棕色色素不会再进一步加深。到目前为止,在临床研究中,这种改变不伴有任何症状或病理改变。   治疗不会影响虹膜的痣或斑点。小梁网或前房其它部位色素积聚未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已获得的大于5年的长期用药经验显示虹膜色素沉着无任何不良的临床作用或影响,有虹膜色素沉着的病人仍可继续使用本品。但病人应定期检查,视临床状况,如需要可停用本品治疗。   本品用于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植入人工晶体的开角型青光眼和色素性青光眼仅有有限经验。本品尚无用于炎性和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以及炎症性眼睛疾病的经验。本品对瞳孔无作用或作用很小,但本品尚无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的经验。所以,在获得更多经验以前,建议在以上情况时应慎用本品。   本品用于白内障手术围手术期的研究数据有限,应慎用于此类患者。   有疱疹性角膜炎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对于炎症活动期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的患者和有复发性疱疹性角膜炎病史的患者应避免本品,尤其和其他前列腺素类似物合用。   在无晶状体、人工晶体伴晶状体后囊袋撕裂或植入前房人工晶体、或者已知有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病人(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视网膜静脉闭塞)中已有的黄斑水肿病例的报告(见【不良反应】)。   故本品应慎用于无晶状体、人工晶体伴晶状体后囊袋撕裂或植入型前房人工晶体、或者已知有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患者。   已知有虹膜炎/葡萄膜炎易患危险因素的病人可使用本品,但应谨慎。   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经验有限,目前有一些上市后使用本品出现哮喘和/或呼吸困难恶化的报告。所以,在获得足够经验以前,这些患者应慎用(见【不良反应】)。   观察到眶周皮肤颜色改变,多数为日本人群的报道。目前的经验表明,眶周皮肤颜色改变不是永久性的,有些病人继续使用本品治疗后此改变消失。   拉坦前列素可能会逐渐改变被治疗眼的眼睑和毳毛及其周围区域,这些变化包括变长、变粗、变深、睫毛或体毛数量增加和倒睫毛。睫毛的变化在停药后是可逆的。   本品含有苯扎氯铵,苯扎氯铵在滴眼剂中用作防腐剂。有报告说苯扎氯铵会导致点状角膜病和/或毒性溃疡性角膜病,可能会导致眼刺激,并且会使隐形眼镜脱色。干眼病人或角膜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需要长期或者频繁使用本品时应密切关注。隐形眼镜可能会吸收苯扎氯铵,故在使用本品前应先摘除,并在使用15分钟之后才可佩戴(见【用法用量】)。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痛风又称“高尿酸血症”,嘌呤代谢障碍,属于关节炎一种。痛风是人体内嘌呤的物质的新陈代谢发生紊乱,尿酸的合成增加或排出减少,造成高尿酸血症,血尿酸浓度过高时,尿酸以钠盐的形式沉积在关节、软骨和肾脏中,引起组织异物炎性反应,即痛风。)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