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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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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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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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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拉坦前列素滴眼液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拉坦前列素。

氟康唑。

生产企业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53305

国药准字H200003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推荐剂量(包括老年人):   每次一滴,每天一次,滴于患眼。晚间使用效果最好。   本品不可超过每天使用一次,因为用药次数增加会削弱降眼压效果。   如果忘记用药,在下次用药时仍应按常规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立即按压内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不推荐联合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前列腺素、前列腺素类似物(包括拉坦前列素)。有报道显示,每天使用此类药物一次以上,可能会降低拉坦前列素的降眼压效果,引起反常的眼压升高。   使用本品滴眼前应摘除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并在使用15分钟后才可重新佩戴。   如果还需使用其他眼用药物,至少应间隔5分钟用药。   与其它滴眼液相同,每次滴眼后应按压眼角处泪囊1分钟以减少全身性吸收(闭塞泪点)。

口服。 成人: 1 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 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 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 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 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

副作用

已知对本品滴眼液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肾功能无减退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不良反应,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本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成分

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病人升高的眼压。

1.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2.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3.球孢子菌病。4.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5.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观察到的绝大多数不良事件均在眼部。在一项5年的开放性的拉坦前列素安全性研究中,33%的病人出现虹膜色素沉着(见【注意事项】)。其他的眼部不良事件一般都是短暂的且只在用药时发生。依据发生频率,不良事件可分为:很常见(≥1/10),常见(≥1/100且[1/10),少见(≥1/1000且[1/100),罕见(≥1/10,000且[1/1000),非常罕见([1/10,000)。未知(无法从已有数据中估测)。1.感染和侵染未知:疱疹性角膜炎。2.眼很常见:虹膜色素沉着、轻至中度结膜充血、眼刺激(灼烧感、有砂砾感、瘙痒、刺痛和异物感)、睫毛和毳毛变化(变长、变粗、色素沉着、睫毛数量增加)(大多数为日本的患者)。常见:暂时性点状上皮糜烂(大多无症状)、睑炎、眼痛、畏光。少见:眼睑水肿、干眼、角膜炎、视物模糊、结膜炎。罕见:虹膜炎/葡萄膜炎(许多病人具有伴随的诱因)、黄斑水肿、有症状的角膜水肿和糜烂、眶周水肿,倒睫毛有时引起眼刺激,在睑板腺腺体开口处双排3睫毛(双行睫毛)。未知:虹膜囊肿、眶周和眼睑的变化导致眼睑沟加深。3.神经系统未知:头疼,头晕。4.心脏非常罕见:加重心脏病患者的心绞痛。未知:心悸。5.呼吸、胸和纵隔罕见:哮喘、哮喘加重和呼吸困难。6.皮肤和皮下组织少见:皮疹。罕见:眼睑局部皮肤反应,眼睑皮肤变暗。未知: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7.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未知:肌痛,关节疼痛。8.全身及给药部位非常罕见:胸痛。9.儿童:儿童患者中进行的两个短期临床试验(12周,共入组93例,受试者分别为25例和68例)显示儿童的安全性与成人类似,没有出现新的不良事件。在不同年龄的儿童亚群中,安全性也类似。与成人相比,在儿童中出现较为频繁的不良事件是鼻咽炎和发热。

本品属吡咯类抗真菌药。抗真菌谱较广。口服及静注本品对人和各种动物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包括免疫正常或免疫受损的人和动物的全身性念珠菌病)、新型隐球菌感染(包括颅内感染)、糠秕马拉色菌、小孢子菌属、毛癣菌属、表皮癣菌属、皮炎芽生菌、粗球孢子菌(包括颅内感染)及荚膜组织胞浆菌、斐氏着色菌、卡氏枝孢霉等有效。本品的体外抗菌活性明显低于酮康唑,但本品的体内抗菌活性明显高于体外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主要为高度选择性干扰真菌的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上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

注意事项

本品可能会增加虹膜棕色色素的数量而逐渐引起眼睛颜色改变。决定治疗前应告知病人眼睛颜色改变的可能性。单侧治疗可导致永久性的眼睛不对称。   眼睛颜色改变主要在虹膜混合颜色的病人中观察到,如蓝-棕、灰-棕、绿-棕和黄-棕混合色。颜色改变通常在治疗的头8个月内开始发生,但少数病人也可稍后发生。根据连续摄影获得的证据,临床研究中治疗期超过4年的病人30%可发生此作用。   多数病人虹膜颜色改变轻微,通常临床上观察不到。虹膜混合色病人颜色改变的发生率从7%到85%不等,黄-棕混合色发生率最高。   纯蓝色眼睛未观察到颜色改变,纯灰、绿或棕色眼睛仅观察到极少病人颜色改变。   颜色改变是因为虹膜基底的黑素细胞中黑色素含量增加,而非黑素细胞数量本身增加。典型特征为瞳孔周围棕色色素沉着呈向心性向四周分布,但整个虹膜或部分虹膜呈更深的棕色。一旦停药,虹膜棕色色素不会再进一步加深。到目前为止,在临床研究中,这种改变不伴有任何症状或病理改变。   治疗不会影响虹膜的痣或斑点。小梁网或前房其它部位色素积聚未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已获得的大于5年的长期用药经验显示虹膜色素沉着无任何不良的临床作用或影响,有虹膜色素沉着的病人仍可继续使用本品。但病人应定期检查,视临床状况,如需要可停用本品治疗。   本品用于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植入人工晶体的开角型青光眼和色素性青光眼仅有有限经验。本品尚无用于炎性和新生血管性青光眼以及炎症性眼睛疾病的经验。本品对瞳孔无作用或作用很小,但本品尚无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的经验。所以,在获得更多经验以前,建议在以上情况时应慎用本品。   本品用于白内障手术围手术期的研究数据有限,应慎用于此类患者。   有疱疹性角膜炎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对于炎症活动期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的患者和有复发性疱疹性角膜炎病史的患者应避免本品,尤其和其他前列腺素类似物合用。   在无晶状体、人工晶体伴晶状体后囊袋撕裂或植入前房人工晶体、或者已知有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病人(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视网膜静脉闭塞)中已有的黄斑水肿病例的报告(见【不良反应】)。   故本品应慎用于无晶状体、人工晶体伴晶状体后囊袋撕裂或植入型前房人工晶体、或者已知有黄斑囊样水肿危险因素的患者。   已知有虹膜炎/葡萄膜炎易患危险因素的病人可使用本品,但应谨慎。   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经验有限,目前有一些上市后使用本品出现哮喘和/或呼吸困难恶化的报告。所以,在获得足够经验以前,这些患者应慎用(见【不良反应】)。   观察到眶周皮肤颜色改变,多数为日本人群的报道。目前的经验表明,眶周皮肤颜色改变不是永久性的,有些病人继续使用本品治疗后此改变消失。   拉坦前列素可能会逐渐改变被治疗眼的眼睑和毳毛及其周围区域,这些变化包括变长、变粗、变深、睫毛或体毛数量增加和倒睫毛。睫毛的变化在停药后是可逆的。   本品含有苯扎氯铵,苯扎氯铵在滴眼剂中用作防腐剂。有报告说苯扎氯铵会导致点状角膜病和/或毒性溃疡性角膜病,可能会导致眼刺激,并且会使隐形眼镜脱色。干眼病人或角膜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需要长期或者频繁使用本品时应密切关注。隐形眼镜可能会吸收苯扎氯铵,故在使用本品前应先摘除,并在使用15分钟之后才可佩戴(见【用法用量】)。

1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 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