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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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S)-(-)-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7-氧-7H-吡啶骈[1,2,3-de]-[1,4]苯骈噁嗪-6-羧酸盐酸盐的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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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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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34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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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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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于眼下睑穹窿部,每日3次(早、中、晚各一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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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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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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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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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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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一过性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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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眼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