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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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苦参、山豆根、半枝莲、防已、三棱、莪术、丹参、补骨脂、苦杏仁、乌梅、白扁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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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澳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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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国药准字Z2005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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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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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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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后出现恶心,不影响继续用药。2.本品处方中山豆根超出常规用量。据文献报道,过量使用山豆根可有神经毒性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胀,四肢软弱无力,步态不稳,甚至四肢抽搐,神志不清,呼吸浅速,口唇发绀,肌张力、肌力下降,腱反射消失,以及过敏性药疹等。山豆根上述毒性与所含苦参碱、金雀花碱等生物碱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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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应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儿童用药:尚无本品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老年用药:尚无本品在老年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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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参莲胶囊用于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用于由气血瘀滞、热毒内阻而致的中晚期肺癌、胃癌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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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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