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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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冬虫夏草、蛤蚧(去头、足、鳞片)、川贝母、人参、款冬花(制)、桔梗、苦杏仁(炒)、砂仁、陈皮、紫苑(制)、甘草、木香、百部。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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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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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63 |
国药准字H20067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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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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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g,一日2次;开水化服或含服。 |
口服, 成人一次0.5g(1片),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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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缺乏、腹痛、消化不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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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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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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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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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