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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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冬虫夏草、蛤蚧(去头、足、鳞片)、川贝母、人参、款冬花(制)、桔梗、苦杏仁(炒)、砂仁、陈皮、紫苑(制)、甘草、木香、百部。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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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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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63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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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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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g,一日2次;开水化服或含服。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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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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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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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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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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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