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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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冬虫夏草、蛤蚧(去头、足、鳞片)、川贝母、人参、款冬花(制)、桔梗、苦杏仁(炒)、砂仁、陈皮、紫苑(制)、甘草、木香、百部。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60RT4000(0.3%)和甘油(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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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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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63 |
国药准字H20093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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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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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g,一日2次;开水化服或含服。 |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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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无相关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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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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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减轻由于泪液分泌不足或暴露在风沙、阳光下、久视屏幕等原因所引起的眼部干涩、刺痛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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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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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 3.使用前请摘掉角膜接触镜。 4.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5.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立即请医师诊治。 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品中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