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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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冬虫夏草、蛤蚧(去头、足、鳞片)、川贝母、人参、款冬花(制)、桔梗、苦杏仁(炒)、砂仁、陈皮、紫苑(制)、甘草、木香、百部。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凝乳酶,蛋白酶,粘蛋白,双歧因子等多种生物活性成份),维生素B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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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唐明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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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463 |
国药准字H65020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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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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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g,一日2次;开水化服或含服。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一次1粒,一日三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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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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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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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严格按儿童用法用量服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不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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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咳嗽痰多,久咳气喘;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于慢性胃炎(包括浅表性胃炎,萎缩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胃大部切除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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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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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本品具有限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