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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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山楂、丹参、葛根、三七、木香。
辽宁修和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药准字H20059716
国药准字Z19993009
活血化瘀,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型冠心病引起的胸闷、心绞痛、高血压、头晕、头痛、颈项疼痛及心律失常、高血脂等症。
口服。治疗用量: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