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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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盐酸洛美沙星。
辽宁修和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59716
国药准字H20066642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5次,或遵医嘱。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只限于滴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