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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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橘红、茯苓、朱砂、鸡内金(炒)、天竺黄、僵蚕(麸炒)、半夏曲、琥珀、全蝎、天麻、川贝母、冰片、葫芦蛾。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35020026
国药准字Z14021041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15克,一至三岁一次0.3克,四至六岁一次0.6克,一日1~2次。
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