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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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制何首乌、地黄、白芷、山药(炒)、五倍子、广藿香、人参、桑白皮、海桐皮、甘松、独活、苍术(炒)、川芎、菟丝子(盐炒)、茯神、青皮(炒)、草果、山茱萸(去核)、附子(制)、厚朴、陈皮、五味子、牛膝、枳实(炒)、高良姜、山柰、款冬花、小茴香(盐炒)、桔梗、熟地黄、九节菖蒲、白术(炒)、槟榔、甘草、当归、秦艽、红花、莪术、莲子、木瓜、麦冬、羌活、香附(炒)、肉苁蓉、黄芪、天冬、桃仁、栀子(炒)、泽泻、乌药、半夏(制)、天南星(制)、苦杏仁(去皮、尖)、茯苓、远志、淫羊藿(炒)、三棱(醋制)、茜草、砂仁、肉桂、白豆蔻、红豆蔻、荜茇、沉香、豹骨、人工麝香、红曲。辅料为白酒、红糖、冰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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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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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39 |
国药准字Z15020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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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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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30ml,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250ml,稀释后立即使用)。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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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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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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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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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多汗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油腻感、厌食、肝生化指标异常。 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其它: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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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加强监测。 过敏体质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纳呆、纳差、脘腹胀满、大便稀溏、畏寒喜按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考虑本品与其它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置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分层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1.忌寒凉、辛辣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不胜酒者慎服。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沉淀请摇匀服用。 1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