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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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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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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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39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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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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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30ml,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250ml,稀释后立即使用)。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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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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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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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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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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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多汗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油腻感、厌食、肝生化指标异常。 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其它:静脉炎等。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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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加强监测。 过敏体质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纳呆、纳差、脘腹胀满、大便稀溏、畏寒喜按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考虑本品与其它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置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分层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