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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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当归、香附(制)、党参(蜜炙)、黄芪(蜜炙)、川芎(制)、白芍(制)、熟地黄、甘草(蜜炙)、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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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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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39 |
国药准字Z2006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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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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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30ml,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250ml,稀释后立即使用)。 |
口服。一次15~30ml(1~2支),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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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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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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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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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多汗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油腻感、厌食、肝生化指标异常。 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其它:静脉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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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加强监测。 过敏体质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纳呆、纳差、脘腹胀满、大便稀溏、畏寒喜按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考虑本品与其它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置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分层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1.本品含乙醇(酒精)10%~17%,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3.孕妇服用请向医师咨询; 4.糖尿病患者慎服; 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6.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