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精制鸦胆子油、精制豆磷脂、甘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
生产企业 |
沈阳药大雷允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639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10~30ml,一日一次(本品须加灭菌生理盐水250ml,稀释后立即使用)。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
成分 |
抗癌药。用于肺癌、肺癌脑转移及消化道肿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药理作用 |
过敏反应:潮红、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过敏性休克等。 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多汗等。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油腻感、厌食、肝生化指标异常。 呼吸系统:胸闷、憋气、呼吸困难等。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等。 心血管系统:心悸、潮红等。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抽搐等。 其它:静脉炎等。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本品有毒,易损害肝肾功能,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过量。 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如确需使用,加强监测。 过敏体质者慎用。服药期间出现过敏者,应及时停药,并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过程中有少数患者有油腻感,恶心,厌食等消化道不适的反应,纳呆、纳差、脘腹胀满、大便稀溏、畏寒喜按等脾胃虚寒者慎用。 本品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考虑本品与其它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等。 本品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置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分层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