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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处方药 非医保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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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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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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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缬沙坦胶囊
缬沙坦胶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为氨氯地平。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化学名称:N-戊酰基-N-[[2'-(1H-四氮唑-5-基)[1,1'-联苯]-4-基]甲基]-L-缬氨酸分子式:C24H29N5O3 分子量:435.52

生产企业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447

国药准字H2003003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瘦小者、体质虚弱者、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从2.5mg,每日一次开始用药;合用其他抗高血压药者也从此剂量开始用药。用药剂量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调整期应不少于7~14天,以便医生充分评估患者对该剂量的反应。但在临床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加快调整速度。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是5~10mg,老年患者或肝功能受损者需减量。

推荐剂量为80mg(1粒),每日一次,剂量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周后作用达最大。未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日剂量可增至160mg(2粒)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禁忌症)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本药可与其他抗高血压制剂合用。

副作用

对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过敏者。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本品和安慰剂的副作用。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计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孕妇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故孕妇禁用缬沙坦。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停药。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治疗措施清除药物。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老年用药:尽管缬沙坦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成分

1.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2.心绞痛:尤其自发性心绞痛(单独或与其他药物合并使用)。

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药理作用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在10mg/日的剂量范围内有良好的耐受性,大多数不良反应是轻中度的。本品因不良反应而停药的仅为1.5%,与安慰剂没有明显差别(约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水肿。发生率>1%的剂量相关性不良反应如下:水肿、头晕、潮红和心悸。与剂量关系不明确,但发生率超过1.0%的不良反应如下:头痛、疲倦、恶心、腹痛和嗜睡。以上不良反应中,水肿、潮红、心悸和嗜睡在女性中的发生率超过男性。以下不良事件发生率≤1%但>0.1%,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确:一般:过敏反应,虚弱,背痛,潮热,不适,疼痛,僵硬,体重增加;心血管:心律失常(包括心动过速、心动过缓或房颤),胸痛,低血压,外周缺血,昏厥,体位性头晕,体位性低血压和脉管炎;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减退,外周神经病,感觉异常,震颤,眩晕;胃肠道:厌食症,便秘,消化不良,吞咽困难,腹泻,胃胀气,胰腺炎,呕吐,牙龈增生;骨骼肌系统:关节痛,关节炎,肌肉痛性痉挛,肌痛;精神:性功能障碍,失眠,紧张,抑郁,梦魇,焦虑,人格解体;皮肤及附属物:血管性水肿,红斑,搔痒,皮疹,斑丘疹;特殊感觉:视觉异常,结膜炎,复视,眼痛,耳鸣;泌尿系统:尿频,排尿障碍,夜尿;自主神经系统:口干,盗汗;代谢和营养:高血糖,口渴;造血系统:白细胞减少症,紫癜,血小板减少症。以下不良事件的发生率≤0.1%:衰,脉搏不规则,期外收缩,皮肤变色,风疹,皮肤干燥,皮肤炎,脱发,肌肉无力,颤搐,共济失调,张力过高,偏头痛,皮肤冷湿,淡漠,激动,健忘,胃炎,食欲增加,稀便,咳嗽,鼻炎,排尿困难,多尿,嗅觉到错,味觉颠倒,视觉调节失常,眼干燥症。其他偶发反应如心肌梗死和心绞痛则不能分辨是药物作用还是疾病状态。常规实验室检查项目没有明显变化,未发现血钾、血糖、甘油三酯、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HDL)、尿酸、血尿素氮或肌酐出现有意义的变化。药物上市后,用药人群中偶有男性乳腺发育的报道,但与药物的因果关系不明;部分病例中黄疸和肝酶升高(常伴有胆汁淤积和肝炎)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注意事项

1.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罕见。有严重的阻塞性冠状动脉疾病的患者,在开始应用钙通道拮抗剂治疗或加量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频率、时程和/或严重性上升,或发展为急性心肌梗死,机制不明。2.低血压。由于本品逐渐产生扩血管作用,口服一般很少出现急性低血压。但本品与其他外周扩血管药物合用时仍需谨慎,特别是对于有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病人。3.心力衰竭患者。钙通道阻滞剂应慎用于心衰患者。4.肝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5.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衰患者的起始剂量可以不变。6.停用-阻滞剂。本品对突然停用-阻滞剂所产生的反跳症状没有保护作用。因此,停用-阻滞剂仍需逐渐减量。7.本品在梗阻性肺病、代偿良好的心力衰竭、外周血管疾病、糖尿病和脂质异常疾病的病人中可以安全使用。

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本品治疗。 2.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本品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3.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4.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5.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日。 6.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7.与其它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纵机器时应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