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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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柔红霉素。 |
利塞膦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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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芜湖华信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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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61 |
国药准字H2008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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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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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滴注,使用前每支加10ml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静脉滴注用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溶解后滴注,1小时内滴完。 2、成人:一个疗程的用量为0.4-1.0mg/kg。 3、儿童:用量为1.0mg/kg,一日一次,共3-5次,连续或隔日给药。停药1周后重复。总给药量不超过25mg/kg。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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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脏病患者及有心脏病史的患者禁用。 2、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患者禁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2.其它如流感样综合症、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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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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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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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较严重。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不应用药过久。如出现口腔溃疡(多在骨髓毒性之前出现)应即停药。 2、心脏毒性:可引起心电图异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严重者可有心力衰竭。总给药量超过25mg/kg时可致严重心肌损伤,静注太快时也可出现心律失常。 3、胃肠道反应:溃疡性口腔炎,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等。 4、肝肾损伤:GOT、GPT、ALP升高、黄疸、BUN升高、蛋白尿。 5、局部反应:漏出血管外可导致局部组织坏死。 6、其他:脱发、倦怠、头痛、眩晕等精神症状,畏寒,呼吸困难,发烧、皮痃等过敏症状。 |
药理作用利塞膦酸钠能够与骨中羟磷灰石结合,具有抑制骨吸收的作用。在细胞水平,本品抑制破骨细胞。破骨细胞通常存在于骨表面上,但不具有明显的吸收活性。对大鼠、狗、小猪进行组织形态测定,发现本品可减少骨转换(活化频率,即骨组织重构部位被活化的速率)和骨再塑部位的吸收。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可抑制骨质疏松模型大鼠和小型猪的破骨细胞,抑制骨吸收。大鼠和小猪分别经口给予本品(按体表面积折算,剂量分别为人用剂量5mg/m2的4和25倍,计算方法下同),骨量和骨生物力学强度呈剂量依赖性增加,骨密度的增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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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引起骨髓抑制,心脏毒性等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应特别观察患者状况,定期进行临床检查(血液检查,肝肾功能,心肌功能检查等)。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处理。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可增加,并有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进展,故应慎用。未用过蒽环类抗癌药的患者,如本品用药总量超过25mg/kg,发生心脏毒性的可能增加,应充分注意。 2、有感染、出血倾向或病情恶化,应慎用。 3、本药只能用于静脉注射或滴注。静脉注射时应注意部位和方法,尽可能慢,以防止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和形成血栓。并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坏和坏死。 4、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易失效。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小鼠)中有致畸报告。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避免给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用药时应终止哺乳(尚未确定哺乳时用药的安全性)。 6、儿童用药: (1)儿童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慎用。 (2)对儿童及生育年龄的患者,如必须给药,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7、老年用药:本药主要经肝脏代谢,老年患者肝脏功能等生理功能减退,慎用。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2.不宜与阿斯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