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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唯
(注射用酒石酸长春瑞滨)

乐唯 (注射用酒石酸长春瑞滨)

处方药 医保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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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以及难治性淋巴瘤、卵巢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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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唯
(注射用酒石酸长春瑞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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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乐唯
(注射用酒石酸长春瑞滨)
乐唯 (注射用酒石酸长春瑞滨)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胺碘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生产企业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381

国药准字H370214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以及难治性淋巴瘤、卵巢癌等。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1、本品只能静脉给药。 2、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每次25-30mg/m2,21天为一周期,分别在第1,8天各给药一次,2-3周期为一疗程。 3、联合用药: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随化疗方案而有所不同。 4、本品必须先用生理盐水稀释至50ml,于短时间(6-10分钟)内经静脉输入,然后用250-500ml生理盐水冲洗静脉。必须确认注射针头在静脉内方可开始注射,药物若渗出静脉将引起局部强烈刺激反应,一旦药液外漏应立即停止注药,余药另换静脉注入。如药物不慎进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等渗液冲洗。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副作用

禁用于治疗前,粒细胞计数<1000细胞/mm3的患者。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成分

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乳腺癌以及难治性淋巴瘤、卵巢癌等。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理作用

长春瑞滨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药物合用的不良反应相似。 1、血液系统毒性: (1)粒细胞减少是长春瑞滨主要的剂量依赖性毒性。粒细胞减少通常是可逆的且无蓄积毒性。粒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的第7-10天,而在之后的7-14天粒细胞计数恢复。因粒细胞减少导致发热和/或败血症而住院的病人约8%。败血病引起的死亡发生率约达1%;约有70%白细胞下降的病人需调整剂量。 (2)贫血常见,但多为中度,严重贫血(Ⅲ、Ⅳ度)为2%。血小板下降偶见于复治者,发生率为1.2%。 2、神经毒性反应:低于5%的患者发生深踺反射缺失。严重的外周神经病并不多发(1%)且为可逆性。 3、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发生率为3%,但很少超过Ⅲ度者,过去做过腹部放疗或用过催吐作用的药物时会增加。有报道一过性的肝酶增加,但没有临床症状。 4、呼吸系统:与其他长春花碱相似,本品可引起呼吸困难和支气管痉挛,这些反应可于注射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发生。 5、心血管:5%的患者报导有胸痛。报导有胸痛的患者多数有心血管病史或肿瘤在胸部内。罕见有心肌梗死的报导。 6、皮肤:与其他长春花碱类药物相似,长春瑞滨是一个中度的发疱剂。三分之一的患者出现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红斑、注射部位疼痛和静脉变色,5%为严重反应。10%的患者报导有沿着注射部位的血管发生静脉炎。可见有中度进行性脱发。 7、其他:27%的患者发生疲劳。通常为轻度至中度,但随着剂量累积,程度有所增加。发生率低于5%的其他毒性包括颚痛、肌痛、关节痛和皮疹。出血性膀胱炎和ADH分泌异常的报导发生率<1%。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有癌症化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仔细调整给药剂量和使用。 2、应采取措施,避免长春瑞滨接触眼部。有报道因事故性接触其他长春花碱引起眼部严重的刺激性反应。如眼部接触长春瑞滨,应对眼部用水进行彻底冲洗。 3、肝脏在长春瑞滨的代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严重肝脏疾病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当给予严重肝损伤或肝损害患者时应特别注意。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4、本产品必须经静脉给药。在注射长春瑞滨前,注射针头或导管放于恰当位置极为重要。在静脉注射长春瑞滨给药时,渗漏至周围组织可引起相当的刺激性、局部组织坏死和/或血栓性静脉炎。如果发生外渗,应立即停止注射,剩余剂量的长春瑞滨应从其他静脉给药。 5、接受长春瑞滨治疗的患者应在治疗前或治疗后经常测定骨髓抑制发生情况。粒细胞减少症是剂量依赖性的。粒细胞减少发生于给药后的第7-10天,而在之后的7-14天粒细胞计数恢复。在每次给以长春瑞滨前应进行全面的血细胞计数检查。长春瑞滨不可给予粒细胞计数<3000细胞/mm3的患者。发生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的患者有感染或发热症状时应仔细监护。粒细胞减少患者应减少给药剂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如果用于孕妇,长春瑞滨可以对胎儿形成伤害。在小鼠和家兔中,单剂量分别为9mg/m2和5.5mg/m2时(相当于人剂量的三分之一和六分之一),长春瑞滨表现出胚胎和胎儿毒性。在不影响受孕的剂量下,胎儿体重下降,骨化延迟。没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相关研究。如果长春瑞滨在妊娠期内使用,或者病人在使用长春瑞滨期间怀孕,应告知病人对胎儿的危险。应建议有可能怀孕的妇女避免在长春瑞滨治疗期间怀孕。 (2)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未知。因为药物有可能通过人乳汁分泌及长春瑞滨可能对哺乳婴儿的严重不良反应,要求使用长春瑞滨治疗的哺乳妇女中止哺乳。 7、儿童用药:尚未经证实本品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8、老年用药: (1)在老年患者和其他年轻些的成年患者间没有观察到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差异,其他临床经验报道也没有证实老年和年轻成年人间的疗效差异,一些老年个体可能对本品较敏感。 (2)长春瑞滨在老年患者和年轻成年患者中的药物动力学相似。 9、药物过量:尚没有长春瑞滨的解毒剂。有报道超过常规剂量(30mg/m2)10倍剂量的过量。过量时的毒性与不良反应项下列出的一致,包括:瘫痪性肠梗阻、胃炎和食管炎。有骨髓再生障碍、败血症和局部麻痹的报道。曾有长春瑞滨过量时致死。如果发生长春瑞滨过量,根据医嘱给予一般性的支持性处理和适度输血、生长因子及抗生素。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