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养血,镇静安神,化痰熄风。适用于气血不足,痰热上扰引起:胸中郁热,惊悸虚烦,头目眩晕,中风不语,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神志昏迷,痰涎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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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羚羊角、麝香、人参、白术(麸炒)、当归、白芍、柴胡、干姜、阿胶、桔梗、水牛角浓缩粉等27味。 |
本品活性成分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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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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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339 |
国药准字H20143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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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镇静安神,化痰熄风。适用于气血不足,痰热上扰引起:胸中郁热,惊悸虚烦,头目眩晕,中风不语,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神志昏迷,痰涎壅盛。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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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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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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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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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养血,镇静安神,化痰熄风。适用于气血不足,痰热上扰引起:胸中郁热,惊悸虚烦,头目眩晕,中风不语,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语不清,神志昏迷,痰涎壅盛。 |
抑郁症、强迫症、惊恐障碍、社交焦虑症、广泛性焦虑症、创伤后应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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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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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4.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启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治疗组发生与自杀相关的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试验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杀征兆。下列的特殊警告和慎用适用于各类SSRI类药物:1.矛盾性焦虑。建议降低起始剂量可以减少药物的这种致焦虑效应。2.癫痫发作。3.SSRI类药物应慎用于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史的患者。4.糖尿病。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可能会影响对血糖的调节。5.自杀、自杀观念或病情恶化。6.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7.低钠血症。罕有使用SSRI类药物出现低钠血症(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的异常分泌引起的)的报告,通常在停止药物治疗后症状缓解。8.出血。有使用SSRI类药物发生皮下出血的报告,如瘀斑和紫癜。9.电抽搐治疗(ECT)。目前关于合用SSRI类药物和电抽搐治疗只有有限的临床经验,因此,建议慎重。10.可逆性、选择性MAO-A抑制剂。11.建议本品与5-羟色胺能药物(如舒马曲坦或其它曲坦类药物、曲马多和色氨酸)合用时应谨慎。12.合并使用SSRI类药物和含有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中草药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13.停药症状。14.对驾车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