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牙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卡波姆 |
|
生产企业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72 |
国药准字J201500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牙痛。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 |
滴入结膜囊内3~5次/日,睡前滴一次,1滴/次,症状严重可增加次数。 |
|
副作用 |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即使正常应用本品时可有短暂视力模糊现象。因此,病人在车辆或操作机械前使用本品时应当小心,待视力影响消除后再开始工作。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痛经、牙痛。 |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
|
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药瓶开启一个月后应停止使用,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处。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