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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酶冻干粉

凝血酶冻干粉

处方药 医保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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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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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酶冻干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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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凝血酶冻干粉
凝血酶冻干粉
环孢素软胶囊(自微乳化制剂)
环孢素软胶囊(自微乳化制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血或猪血中提取的凝血酶原,经激活而得的供口服或局部止血用凝血酶的无菌冻干制品。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环孢素。

生产企业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1173

国药准字H200554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用法用量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 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37℃)溶解成10-100单位/ml的溶液,口服或局部灌注,也可根据出血部位及程度增减浓度、次数。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1.较常见的有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牙龈增生伴出血、疼痛、约1/3用药者有肾毒性,可出现血清肌酐、尿素氮增高、肾小球滤过率减低等肾功能损害、高血压等。牙龈增生一般可在停药6个月后消失。慢性、进行性肾中毒多于治疗后约12个月发生。2.不常见的有惊厥,其原因可能为本品对肾脏毒性及低镁血症有关。此外本品尚可引起氨基转移酶升高、胆汁郁积、高胆红素血症、高血糖、多毛症、手震颤、高尿酸血症伴血小板减少、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四肢感觉异常、下肢痛性痉挛等。此外,有报告本品可促进ADP诱发血小板聚集,增加血栓烷A2的释放和凝血活酶的生成,增强因子Ⅶ的活性,减少前列环素产生,诱发血栓形成。3.罕见的有过敏反应、胰腺炎、白细胞减少、雷诺综合征、糖尿病、血尿等。(过敏反应一般只发生在经静脉途径给药的患者,表现为面、颈部发红,气喘、呼吸短促等。)严重各种不良反应大多与使用剂量过大有关,防止反应的方法是经常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调节本品的全血浓度,使能维持在临床能起免疫抑制作用而不致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范围内。有报道认为如在下次服药前测得的本品全血谷浓度约为100~200ng/ml,则可达上述效应。如发生不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孕妇慎用。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成分

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近年来有报道试用于治疗眼色素层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难治性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银屑病、难治性狼疮肾炎等。

药理作用

1、偶可致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2、外科止血中应用本品曾有致低热反应的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 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 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只在具有明显特征,病情必需时才能使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