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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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牛血或猪血中提取的凝血酶原,经激活而得的供口服或局部止血用凝血酶的无菌冻干制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泼尼松。 化学名称: 17α,21-二羟基孕甾-1,4-二烯-3,11,20-三酮21-醋酸酯。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3H28O6 分子量:4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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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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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173 |
国药准字H44020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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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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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局部止血:用灭菌氯化钠注射液溶解成50-200单位/ml的溶液喷雾或用本品干粉喷洒于创面。 2、消化道止血:用生理盐水或温开水(不超37℃)溶解成10-100单位/ml的溶液,口服或局部灌注,也可根据出血部位及程度增减浓度、次数。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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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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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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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儿童用药:小儿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须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儿的生长和发育,如确有必要长期使用,应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剂(如泼尼松),避免使用长效制剂(如地塞米松)。口服中效制剂隔日疗法可减轻对生长的抑制作用。儿童或少年患者长程使用糖皮质激素必须密切观察,患儿发生骨质疏松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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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手术中不易结扎的小血管止血、消化道出血及外伤出血等。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多肌炎,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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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可致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2、外科止血中应用本品曾有致低热反应的报道。 |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抗风湿、免疫抑制作用,作用机理为: 1.抗炎作用:本品可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激素抑制炎症细胞,包括巨噬细胞和白细胞在炎症部位的集聚,并抑制吞噬作用、溶酶体酶的释放以及炎症化学中介物的合成和释放。 2.免疫抑制作用:包括防止或抑制细胞介导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减少T淋巴细胞、单核细胞、嗜酸性细胞的数目,降低免疫球蛋白与细胞表面受体的结合能力,并抑制白介素的合成与释放,从而降低T淋巴细胞向淋巴母细胞转化,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可降低免疫复合物通过基底膜,并能减少补体成分及免疫球蛋白的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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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注射。如误入血管可导致血栓形成、局部坏死危及生命。 2、本品必须直接与创面接触,才能起止血作用。 3、本品应新鲜配制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只在具有明显特征,病情必需时才能使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 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 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