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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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硫氧嘧啶。 |
活性成份: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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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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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347 |
国药准字H200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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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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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丙硫氧嘧啶片: 用于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1、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丙硫氧嘧啶肠溶胶囊、丙硫氧嘧啶肠溶片: 口服用药。 1、成人用量: (1)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 ①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粒),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粒),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 ②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粒),3-4周减量一次。 ③维持量阶段:一日50-150mg(1粒-3粒),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再进行手术,每次100mg(2粒),一日3-4次,术前1-2日停服本药。 (3)作为放射性碘治疗的辅助治疗:需放射性碘治疗的重症甲亢患者,可先服本药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后症状还未缓解者,可短期用药,每次100mg(2粒),一日三次。 2、儿童用量: 开始剂量每日4mg/kg体重,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部分)降低交配次数,但不影响生育力。该影响只发生在雌性大鼠上,在只给予雄性大鼠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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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丙硫氧嘧啶片: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丙硫氧嘧啶肠溶胶囊、丙硫氧嘧啶片肠溶片: 以下患者禁用: 1、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 2、结节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功能亢进者。 3、甲状腺癌患者。 4、哺乳期妇女。 5、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6、严重的白细胞缺乏。 |
详见说明书。 临床试验数据:在一项临床试验中评价本品的安全性,9803例不同类型的精神病患者(包括成人、老年痴呆患者和儿童)至少接受本品一个剂量的治疗。其中2687例患者在参加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时接受了本品的治疗。在治疗状况和持续时间上有很大的区别,包括双盲、定量和不定量、安慰剂或活性对照试验和开放期试验的住院和门诊患者,短期(至12周)和长期(至3年)给药(交叉分类)。多数不良反应为轻中度。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成年患者:在9项成年患者接受利培酮3至8周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的利培酮组患者报告的不良反应(ADRs)详见说明书。 帕金森综合征包括锥体外系障碍、肌肉骨骼强直、帕金森综合征、齿轮样强直、暂时性肌麻痹、运动徐缓、运动功能减退、面具脸、肌肉强直和帕金森病。静坐不能包括静坐不能和坐立不安。张力障碍包括张力障碍和肌肉痉挛、不自主肌收缩、肌肉挛缩、眼球旋动、舌肌麻痹。震颤包括震颤和帕金森病的静止性震颤。运动障碍包括运动障碍和肌肉颤搐、舞蹈病、舞蹈手足徐动症。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老年痴呆患者:在6项老年痴呆患者接受利培酮4到12周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少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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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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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用药: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妇女服用本品是否安全尚不明确。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对生殖无直接的毒性,只观察到一些间接的催乳素及中枢神经系统介导的效应。本品无致畸作用。在妊娠末三个月内,暴露于抗精神病药物(包括利培酮)的胎儿,在出生后有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或戒断症状的风险,严重程度可能不同。这些症状包括激越、张力亢进、张力减退、震颤、嗜睡、呼吸性窘迫和进食障碍。对于孕妇,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服用本品。动物试验表明,利培酮和9-羟基利培酮会经动物乳汁排出。同时,人体试验也已证明本品会经母乳排出,因此,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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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其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包括紊乱或过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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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丙硫氧嘧啶片: 1、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 2、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丙硫氧嘧啶肠溶胶囊、丙硫氧嘧啶肠溶片: 1、较多见的为皮疹或皮肤瘙痒,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脱性皮炎。 2、血液系统不良反应较重,多见轻度粒细胞减少;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凝血因子Ⅶ减少;也可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肝炎(可发生黄疸,停药后黄疸可持续至10周才消退)、间质性肺炎(伴咳嗽、气促)、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 |
利培酮是一种选择性的单胺能拮抗剂,对5HT2受体、D2受体、α1及α2受体和H1受体亲和力高。对其它受体亦有拮抗作用,但较弱。对5HT1C,5HT1D和5HT1A有低到中度的亲和力,对D1及氟哌啶醇敏感的σ受体亲和力弱,对M受体或β1及β2受体没有亲和作用。与其它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一样,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的机制尚不清楚。据认为其治疗作用是对D2受体及5HT2受体拮抗联合效应的结果。对D2及5HT2以外其它受体的拮抗作用可能与利培酮的其它作用有关。 毒理研究: 长期毒性:在一项幼年大鼠毒性研究中,发现死亡率有所增高并且身体发育迟缓。在一项幼年犬的40周研究中,发现其性成熟迟缓。使用接近人的最大给药剂量(6mg/天)不会对青少年的长骨发育造成影响;只有在4倍(以AUC计算)或7倍(以每平方米毫克计算)的人的最大给药剂量时才会观察到影响。 遗传毒性: Ames逆向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细胞畸变试验、体外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果蝇性别相关隐性致死试验、人淋巴细胞或中国仓鼠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均未发现利培酮有潜在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在Wistar大鼠的生殖毒性研究中,利培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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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
部分。 12.食物不影响本品的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