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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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甲硝唑 |
每毫升含:醋酸泼尼松龙5mg,硫酸新霉素5mg(相当于3.5mg新霉素),硫酸多粘菌素10,000单位,液膜成份(聚乙烯醇)14mg,硫柳汞0.01mg,吐温80,丙二醇,醋酸钠,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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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红旗制药有限公司 |
AllerganPharmaceuticalsIre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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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639 |
H2009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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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本品造用于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并同时有或潜在有对新霉素和/或多粘菌素敏感的细菌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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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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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饮酒者禁用。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多种其他角膜及结膜的病毒疾患﹑眼结核﹑眼真菌病和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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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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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使用无需剂量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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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本品造用于治疗对类固醇敏感的眼部炎症,并同时有或潜在有对新霉素和/或多粘菌素敏感的细菌性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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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硫酸新霉素为氨基糖甙类广谱抗生素,对革兰氏阴性菌和阳性菌、抗酸杆菌和放线杆菌属都有效,对葡萄球菌的作用比链球菌强,有些变形杆菌和假单孢菌属对本品也敏感。脓液、渗出液、胃肠分泌液、细菌生长产物和酶均不影响本品的抗菌作用。地塞米松磷酸钠为人工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及抗过敏作用。玻璃酸钠天然高分子粘多糖,作为眼用制剂的载体,具有保湿、增稠、增强药物利用度、减少药物刺激等作用。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眼部表面细菌感染。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减轻水肿和炎症。本品具有光谱抗菌作用,并具抗炎、抗过敏、抗病度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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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
患微生物引发的疾病时使用类固醇药物,感染可能被掩盖,加强或活化。长期局部使用类固醇治疗可能造成眼内压升高而导致青光眼,视神经的损害,视力障碍及视野缺损,也可造成后囊下白内障的形成。建议经常测量眼内压。已知多种眼部疾患以及长期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可造成角膜和巩膜变薄。在角膜或巩膜组织变薄的情况下,局部应用类固醇可导致穿孔。长期使用可造成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如果出现双重感染,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若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后仍存在慢性眼部炎症症状,应考虑到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延缓伤口愈合。有单纯疱疹病毒病史患者,应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治疗需特别慎重。在眼部急性化脓情况下,用皮质类固醇可能掩盖感染或加重已存在的感染。硫酸新霉素有潜在致皮肤过敏反应,其发生率尚不明确。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