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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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特非那丁,其化学名为α-(对特丁苯基)-4-(羟二苯甲基)-1-哌啶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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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正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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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245 |
国药准字H1098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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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等。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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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者:一次60mg,一日2次;6-12岁儿童:一次30m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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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明显肝功能损害者;器质性心脏病,尤其是房室传导阻滞、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者;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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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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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等。 |
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急、慢性荨麻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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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药理学本品为特异H1受体阻断剂,在抗组胺有效剂量下,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均不易透过血脑屏障,故极少有中枢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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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必须在医生处方下方可使用,当与其他药物合用时必须征得医生同意; 2.有心脏病及电解质异常(如低钙、低钾、低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病人慎用; 3.服用某些抗心律失常药及精神类药物的病人慎用; 4.不推荐与阿斯米唑联合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