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 医保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
甲磺酸阿帕替
陕西步长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163120
国药准字H20140105
适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患者接受治疗时应一般状况良好。
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详见说明书
特别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