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寒湿痹引起的腰膝冷痛,肢体麻木,伸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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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钻山风、黄鳝藤、四块瓦、威灵仙、千斤拔、丰城鸡血藤、山姜。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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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金顶药业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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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066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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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引起的腰膝冷痛,肢体麻木,伸屈不利。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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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ml,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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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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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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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引起的腰膝冷痛,肢体麻木,伸屈不利。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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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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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久置出现少量沉淀,服时摇匀;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