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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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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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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马来酸吡咯替尼。

生产企业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3210

国药准字H2018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用法用量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本品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本品治疗...

副作用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 (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本品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药理作用

1、免疫系统病/皮肤和粘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稳、流延、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及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4、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5、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5、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6、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腹泻:腹泻是吡咯替尼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主要以1~2级为主,15.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未报告4级及以上腹泻。首次腹泻发生时间较早,75%的患者首次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大约50%的首次3级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2~15天。腹泻通常持续2-3天,经过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以及对症治疗,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治疗期间反复发生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7天。随着治疗周期的增加,总体腹泻的发生率有下降趋势,3级腹泻的发生无增加趋势。 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持续的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并接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肝脏功能异常: II 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