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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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溴莫尼定,每支含苯扎溴铵0.25mg。化学名称:5-溴-6-(2-咪唑双烯氨)喹嚦啉L-酒石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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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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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210 |
国药准字H20080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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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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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
滴入眼睑内。常规剂量滴患眼每日2次,每次1滴。眼内压在下午达高峰的患者或眼内压需额外控制的患者,下午可增加一滴。0.2%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可能会与其他眼表应用的降眼内压药物合用,但用药间隔应大于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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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约有10~30%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口干,眼部充血,烧灼感及刺痛感,头痛,视物模糊,异物感,疲劳/倦怠,结膜滤泡,眼部过敏反应以及眼部瘙痒。约有3~9%的受试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包括角膜染色/糜烂,畏光,眼睑红斑,眼部酸痛/疼痛,眼部干燥,流泪,上呼吸道症状,眼睑水肿,结膜水肿,头晕,睑炎,眼部刺激,胃肠道症状,虚弱无力,结膜变白,视物异常以及肌肉痛。有不足3%的患者曾出现以下不良反应,包括眼睑痂,结膜出血,味觉异常,失眠,结膜分泌物增多,精神抑郁,高血压,焦虑,心悸,鼻干以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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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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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未进行孕妇使用本品的研究,但在动物研究中有极少量的溴莫尼定可通过胎盘,进入胎鼠的循环系统。因此只有判定本品可能给母亲带来的利益大于给胎儿带来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试验中已发现酒石酸溴莫尼定随乳汁排出,但本品是否亦随母乳排出,尚不明确。因此是否停止授乳或停止用药,应视本品对哺乳期妇女的重要性而定。儿童用药:儿童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建立。已有报道婴儿使用溴莫尼定出现心搏徐缓、血压过低、降低体温、张力减弱以及呼吸暂停的症状。老年用药:年龄较大患者(65岁以上患者)单剂量使用溴莫尼定后的Cmax、AUC以及半衰期与年轻人相同,表明溴莫尼定的全身吸收和消除不受年龄影响。包括年龄较大患者参加的为期3个月临床研究的数据显示,溴莫尼定对全身的影响非常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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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本品适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及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内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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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免疫系统病/皮肤和粘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稳、流延、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及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4、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5、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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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5、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6、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
一般注意事项: 1、尽管临床研究中本品对患者的血压影响甚小,但有严重心血管疾患的患者使用时仍应谨慎。 2、由于未进行肝或肾功能受损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故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谨慎。 3、精神抑郁,大脑或冠状动脉机能不全、雷诺氏现象、直立性低血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的患者,使用本品均应谨慎。 4、部分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其降低眼内压的作用逐渐减弱。作用减弱出现的时间因人而异。使用酒石酸溴莫尼定滴眼液治疗时,在第一个月观察到降眼压作用未必都能反映长期降眼压的水平。对每日2次用药尚不能很好控制眼内压的患者下午应再增加1滴。对使用降眼压药物的患者,应按常规定期监测眼内压。 患者须知: 1、本品中使用的保存剂为苯扎溴铵,而苯扎溴铵有可能被软性接触镜吸收,因此应向配戴软性接触镜的患者说明,在滴用本品后至少等待15分钟再配戴。 2、与各种a-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一样,本品亦可使某些患者产生疲劳和/或倦怠,因此应提醒从事危险作业的患者使用本品有出现精神集中下降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