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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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甲硝唑,四环素,制霉菌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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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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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210 |
国药准字H1302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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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和老年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及支原体感染、淋病双球菌感染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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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
阴道给药。清洗外阴后,将本品送入阴道深部。一次3g,每晚1次,7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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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
局部不良反应少见。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 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 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 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 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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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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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
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和老年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及支原体感染、淋病双球菌感染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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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免疫系统病/皮肤和粘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稳、流延、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及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4、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5、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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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5、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6、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 |
1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2 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3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5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6 避免本品接触眼睛。7 本品不宜长期反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