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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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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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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氨溴索注射液
盐酸金刚乙胺片
盐酸金刚乙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乙胺片。

生产企业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3210

国药准字H2001078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预防:在年满1岁的儿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对照研究中,发现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预防不同亚族A型流感病毒传染引起的症状和体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应,服用本品的个体对自然发病或接种仍会持续免疫反应,但这以后接触相关抗原病毒,有保护作用。在感染暴发期间服用后,2~4周的时间内有预防作用。超过6周,其预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论证。 2.治疗:在人群中确认或怀疑A型流感时,有病毒感染症状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现A型流感病毒症状48小时内服用本品,能减少发烧持续的时间和减轻全身症状。

用法用量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以增至每次30mg。 2、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3、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4、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5、均为慢速静脉注射。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中,静脉点滴使用。 6、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次给药。应使用注射器泵给药,静脉注射时间至少5分钟。

本品为口服制剂,用法与用量如下: 1.成年人和儿童的预防用药: 成年人:本品推荐给成年人的剂量是0.1g(1片),每日二次。对于严重的肝功能不全、肾衰竭(Crcl10ml/min)患者及中老年家庭护理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0.1g(1片)。目前,还没有多剂量的数据可以证实对于肾或肝损伤的受试者是安全的。因为在多剂量期,金刚乙胺的代谢物有可能积累。对任何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该监视其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剂量。 儿童:对于10岁以下儿童,本品每日一次,每次5mg/kg,但总量不超过0.15g(1片半)。对于10岁或以上的儿童,用量与成年人一样。 2.成年人的治疗用药:盐酸金刚乙胺对于成年人的推荐剂量0.1g(1片),每日二次。对于严重肝功能不全、肾衰竭(Crcl10ml/min)和老年人家庭护理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0.1g(1片)。目前,还没有多剂量的数据可以证实对于肾或肝损伤的受试者是安全的。因为在多剂量期,金刚乙胺的代谢物有可能会积累。对任何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监视其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剂量。在出现A型流行性感冒的症状和体征时,服用本品越早越好,在48小时内服用本品治疗效果更好,从症状开始连续治疗

副作用

已知对盐酸氨溴索或其他配方成份过敏者不宜使用。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痛,食欲不振,腹泻. 2、神系统障碍:神经过敏,失眠,集中力差,头晕,头痛,老年人步态失调. 3、其他;无力,口干 以上不良反应在继续用药后均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有实验证明本品对于动物可产生致畸影响和非致畸影响,因此,只有能够证明服用本品对母子的益处大于坏处时,才能在妊娠时考虑使用本品。在动物实验中,大鼠授乳期间服用金刚乙胺,对幼鼠有负面影响。金刚乙胺在鼠乳中以剂量依赖方式被浓缩:服用金刚乙胺2~3小时后,在大鼠乳液中的浓度为血清中2倍。因此,对于哺乳期妇女,只有能证明服用本品对母子的益处大于坏处时,才能考虑使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用于预防儿童A型流行性感冒,治疗儿童流感症状的安全有效尚没有建立。对于1岁以下的儿童,本品的预防性研究还未完成。因此,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的详细的研究资料。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本品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肺部疾病。例如慢性支气管炎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A型(包括H1N1、H2N2、H3N2)流感病毒感染。 1.预防:在年满1岁的儿童、健康成人和老年病人的对照研究中,发现本品能安全有效的预防不同亚族A型流感病毒传染引起的症状和体征。本品不能完全阻止A型流感病毒的宿主免疫反应,服用本品的个体对自然发病或接种仍会持续免疫反应,但这以后接触相关抗原病毒,有保护作用。在感染暴发期间服用后,2~4周的时间内有预防作用。超过6周,其预防作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被论证。 2.治疗:在人群中确认或怀疑A型流感时,有病毒感染症状的成年人可服用本品;在出现A型流感病毒症状48小时内服用本品,能减少发烧持续的时间和减轻全身症状。

药理作用

1、免疫系统病/皮肤和粘组织疾病: (1)不常见:红斑。 (2)未知:变态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荨麻疹、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过敏。 2、胃肠疾病: (1)不常见:口干、便稳、流延、咽干。 (2)未知:胃部灼热、恶心、呕吐、腹泻、消化不良、腹部疼痛。 3、呼吸系统、胸廓及纵膈疾病: 不常见:流涕、呼吸困难(超敏反应症状之一)。 4、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 不常见:排尿困难。 5、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 不常见:体温升高、畏寒,以及粘膜反应。

注意事项

1、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注意配伍用药,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 2、禁止本品(pH5.0)与pH大于6.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 3、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疲劳、精疲力竭、下肢沉重等感觉。 4、在极少数病例中,出现了严重的皮肤反应,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yell’s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TEN),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伤,应及时报告医生,并停用本品。 5、警告:该品种在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中有严重过敏性休克的报告,故对特殊人群、有过敏史和高敏状态(如支气管哮喘等气道高反应)的患者应慎用本品。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须立即停药,并根据反应的严重程度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出现过敏性休克应立即给予急救。 6、慎用: (1)肝、肾功能不全者。 (2)胃溃疡患者。 (3)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 (4)青光眼患者。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临床前试验及用于妊娠28周后的大量的临床经验显示,对妊娠没有不良影响。但妊娠期间,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应慎用药物。药物可进入乳汁,但治疗剂量对婴儿应无影响。 8、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9、老年用药:无特殊注意事项。 10、药物过量:迄今无有关过量症状的报道,如发生,则应对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