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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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丁美酮。 |
本品活性成分为盐酸舍曲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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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昂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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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0149 |
国药准字H200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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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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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0g(2片),一日1次。一日最大量为2g(4片),分两次服。体重不足50kg的成人可以每日0.5g(1片)起始。逐渐上调至有效剂量。 2、儿童用量尚未建立。 |
成人每日服药一次,早或晚均可,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通常治疗抑郁症和强迫症的有效剂量为50毫克/日。少数患者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较好时,可在几周内根据疗效逐渐增加药物剂量、每次增加50毫克,最大可增至200毫克/日,每日一次。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间隔时间不应短于1周。服药7天左右可见疗效,完全的疗效则在服药的第2至4周才显现,强迫症疗效的出现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在最低的有效治疗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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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出血,严重肝功能异常,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1.根据文献资料,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口干和多汗。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眩晕和震颤。 胃肠道:腹泻/稀便、消化不良和恶心。 精神:厌食、失眠和嗜睡。 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2.舍曲林片已上市多年。根据文献资料,患者用舍曲林期间自发报告不良时间如下: 自主神经系统:瞳孔变大和阴茎异常勃起。 全身:过敏反应、过敏症、类过敏反应、哮喘、乏力、发热、面色潮红、不适、体重减轻,体重增加。 心血管系统:胸痛、外周性水肿、高血压、心悸、眼周浮肿、晕厥及行动过速。 中暑及周围神经系统:昏迷、抽搐、头痛、偏头痛、运动障碍(包括维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感觉迟钝。还有5-羟色胺综合症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焦虑不安、意识模糊、大汉、腹泻、男子乳腺过度发育、高泌乳素血症及甲状腺功能低下,ADH分泌失调综合症。 胃肠道系统:腹痛、食欲增强,便秘、胰腺炎及呕吐。(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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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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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在大鼠及家兔进行了生殖毒性研究,在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0倍和10倍(按mg/kg/日计)的剂量水平下均无致畸证据。然而在相当于人类最大用药剂量的2.5倍至10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舍曲林与胚胎的骨化延迟有关,可能继发对于胚胎屏障的影响。在人类最大剂量约5倍的剂量水平下(按mg/kg/日计),给予母体舍曲林后出现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对于其它的抗抑郁药物也曾有过对于新生幼子存活率降低的描述,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还不明确。对于妊娠期妇女没有进行过足够的良好的对照研究。孕妇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用药。现有的关于乳汁中舍曲林浓度的数据资料较为有限。对小样本量的哺乳期母亲及婴儿的零星研究提示,尽管乳汁中舍曲林浓度高于血清中浓度,婴儿血清的舍曲林浓度极低或检测不到。哺乳妇女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妊娠和/或哺乳期服用舍曲林,医生应当注意撤药反应的症状.母亲服用包括舍曲林的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物,新生儿出现类似撤药反应的症状已有报道。儿童用药:尽管儿童患者对舍曲林的代谢稍快,为了避免产生过高的血药浓度,对儿童患者建议使用较低剂量,尤其是6~12岁体重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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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 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会用用治疗强迫症,初始治疗有反应后,舍曲林在治疗强迫症二年的时间内,仍保持它有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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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腹痛和便秘约1%-3%。上消化道出血约0.7%。用本品的病例中,溃疡发生率在短疗程(6周-6个月)组和在长疗程(8年)组分别为0.1%和0.95%。每日口服萘丁美酮2g的腹泻发生率增加。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头晕、耳鸣、多汗、失眠、嗜睡、紧张和多梦,发生率小于1.5%。 3、皮肤:皮疹和瘙痒约2.1%,水肿约1.1%。 4、少见或偶见的不良反应有黄疸、肝功能异常、焦虑、抑郁、感觉异常、震颤、眩晕、大疱性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哮喘、过敏性肺炎、蛋白尿、血尿及血管神经性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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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具有消化性溃疡史的病人服用本品时,应对其症状的复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剂量或禁用。 3、有心力衰竭、水肿或有高血压者应慎用本品。 4、用餐中服用本品的吸收率可增加,应在餐后或晚间服药。 5、本品每日服用量超过2g时腹泻发生率增加。 6、本品常用剂量为每日1g,对于症状严重或持续存在或急性加重的患者可酌情加量。并可将总量分为2次服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在妊娠的后3个月,及在哺乳期不主张使用本品。 8、儿童用药:禁用。 9、老年用药:老年人用本品应该维持最低的有效剂量。 10、药物过量:当过量出现中毒症状时,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60g以上活性炭口服,以吸附消化道内残存药物,并给予适当的对症和支持疗法。 |
1.舍曲林与可增加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2.由其它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抗抑郁药物或抗强迫症药物转换为舍曲林治疗的最佳时机尚无经验。转换治疗时,特别是长效药物如氟西汀,应谨慎小心,应进行慎重的药效学评价和监测。由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转换为另一种药物治疗的清洗期目前还未确定。 3.躁狂/轻躁狂的激活作用:上市前的试验期间,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应用其他已上市的抗抑郁药或强迫症药物治疗情感性障碍时,也有报道少数病人出现有躁狂或轻度躁狂。(其余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