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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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补骨脂(盐制)、牛膝、当归、茯苓、枸杞子、菟丝子(盐制)、墨旱莲、女贞子、桑葚、黑芝麻、熟地黄、桑寄生、沙宛子,蛇床子、紫河车、骨碎补、黄精(制)、黄芪、五味子、灵芝、地黄、侧柏叶、苦参。山楂。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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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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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228 |
国药准字Z5102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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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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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用淡盐开水送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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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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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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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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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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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滴眼前轻摇药瓶,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四周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含制何首乌,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