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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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使君子(炒去壳)、山药(炒)、白术、蓝花参、乌梅(炒)、槟榔(炒)、苦楝皮、雷丸(炒)、牵牛子(炒)、百部、鸡内金(炒)、白芍(酒炙)、莲子、芡实、茯苓、苍术(炒)、车前子等22味。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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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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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228 |
国药准字Z53020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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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健脾和胃,平肝杀虫。用于脾弱肝滞,面黄肌瘦,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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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1袋(5克~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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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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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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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健脾和胃,平肝杀虫。用于脾弱肝滞,面黄肌瘦,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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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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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滴眼前轻摇药瓶,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四周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如怀疑患儿有肠道寄生虫,应先作大便检查,避免盲目驱虫。 6.服用本品后应注意观察,如有不良反应后立即停服。 7.本品不宜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