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菟丝子(炒)、茯苓、当归、枸杞子(酒蒸)、补骨脂(黑芝麻炒)、补骨脂(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滑石粉、虫白蜡。 |
||
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228 |
国药准字Z200265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肝生化指标异常。 |
|
禁忌 |
|
|
|
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
药理作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
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滴眼前轻摇药瓶,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四周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