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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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 黄、石膏、苦杏仁、桔梗、百部、罂 粟壳、甘草。辅料为聚山梨酯80、乙酰磺胺酸钾、阿司帕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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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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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228 |
国药准字Z32020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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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侯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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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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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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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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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宣通肺气、止咳平喘。用于久咳、痰喘见于痰热证侯者,症见咳嗽频作、咯痰色黄、喘促胸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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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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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滴眼前轻摇药瓶,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开瓶四周后,不宜再继续使用。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气喘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