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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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奥卡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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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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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4020099 |
国药准字H2004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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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癫痫、部分性发作、强直阵挛性发作、混合性发作、局限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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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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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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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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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癫痫、部分性发作、强直阵挛性发作、混合性发作、局限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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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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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和看见的地方。2.本品可引起低钠血症,服药期间应定时检查血钠。若血钠<125mmol/L,通过减量、停药或保守处理(如限制饮水)后血钠水平可恢复正常3.本品可能降低激素避孕药效果,建议服用本品期间改用其它不含激素的避孕方法。4.应逐渐减量至停药,以最大可能地避免癫痫发作频率增加。5.本品可引起头晕和嗜睡,服用本品后不要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6.肾损害患者应从常规起始剂量的一半开始服用,并逐渐缓慢加量。7.对卡马西平过敏的患者只有在可能的益处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可服用本品;如出现过敏反应迹象或临床症状,应立即停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