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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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8种人体必需氨基酸、1种非必需氨基酸——精氨酸和5种维生素。(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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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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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H2004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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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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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静脉输注速度大约为10ml/min(1g/min)。 2、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3、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
成人(包括15岁以上儿童):每次2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儿童(7-14岁):每次1粒,每日1-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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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和果糖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竭患者禁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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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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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成人滋养强壮、体质虚弱、机体疲劳、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营养不良、发热性消耗性疾病、孕妇及产妇等的营养补充;儿童发育期的营养补充,小儿偏食造成的营养不良,患病期间或愈后,胃肠障碍,发热性消耗性疾病,体质虚弱;有助于增强人体免疫能力。用于各种疾病所致的低蛋白血症的辅助治疗,如:慢性肝病、肝硬化或肾病所致的低蛋白症;外科手术后或恶性肿瘤所致负氧平衡和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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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以抗过敏治疗。 3、过敏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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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消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絮状物沉淀、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6、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最后三个月的妇女接受FDP治疗无不良作用。 8、儿童用药:取决于医生对儿童临床状态的评价,医生应该权衡利弊。 9、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10、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报导。 |
1.未满7岁的婴幼儿须在医生指导监督下服用。 2.若长期服药后无明显症状改善,请咨询医师。 3.请放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 4.服用本品后尿液变黄是由于哟品种含维生素B2的缘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