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H200532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
用法用量 |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静脉输注速度大约为10ml/min(1g/min)。 2、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3、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一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
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和果糖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竭患者禁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用于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征和斯-约二氏综合征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
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以抗过敏治疗。 3、过敏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
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消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絮状物沉淀、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6、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最后三个月的妇女接受FDP治疗无不良作用。 8、儿童用药:取决于医生对儿童临床状态的评价,医生应该权衡利弊。 9、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10、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报导。 |
1.本品仅用于滴眼。 2.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 3.使用时,舍去最初1~2滴。 4.本品不含防腐剂。开封后,在滴眼瓶瓶口部未与眼接触,即没有造成污染的条件下,可供一天使用。如滴眼瓶瓶口部与眼发生接触,则本品仅供一次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