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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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生素C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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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厚生天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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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H2009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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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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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静脉输注速度大约为10ml/min(1g/min)。 2、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3、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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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和果糖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竭患者禁用。 |
推荐剂量未见不良反应。 若长期过量服用,易引起以下不良反应: 1、长期服用一日2~3克,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过量服用,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3、过量服用(一日1克以上)可能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如:胃痉挛、反酸)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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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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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可分泌入乳汁。孕妇不宜大量服用,否则可产生婴儿坏血病。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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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本品为维生素C补充剂。1、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2、提供人体免疫系统所需的高含量维生素C,以减少病毒性感染的持续时间和发病次数。3、满足人体孕期、哺乳期、手术后、抗生素治疗阶段,消化吸收功能紊乱者,经常吸烟者对维生素C的额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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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以抗过敏治疗。 3、过敏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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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消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絮状物沉淀、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6、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最后三个月的妇女接受FDP治疗无不良作用。 8、儿童用药:取决于医生对儿童临床状态的评价,医生应该权衡利弊。 9、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10、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报导。 |
1、不宜长期过量服用本品,否则,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 2、本品可通过胎盘并分泌入乳汁;孕妇服用过量时,可诱发新生儿产生坏血病。 3、下列情况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7)血友病; (8)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9)镰形红细胞贫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本品及其他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