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果糖二磷酸钠。 |
盐酸阿罗洛尔。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靳制药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086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
用法用量 |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静脉输注速度大约为10ml/min(1g/min)。 2、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伴有心力衰竭时剂量减半。 3、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
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和果糖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竭患者禁用。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
禁忌 |
|
|
|
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
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以抗过敏治疗。 3、过敏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
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消除率小于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医生的严格指导下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药液浑浊或有絮状物沉淀、瓶口或瓶身微裂、封口松动。 5、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6、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怀孕期最后三个月的妇女接受FDP治疗无不良作用。 8、儿童用药:取决于医生对儿童临床状态的评价,医生应该权衡利弊。 9、老年用药:应遵医嘱。 10、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报导。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