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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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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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川力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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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587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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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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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睡前使用1枚,置阴道深处,3日为一疗程。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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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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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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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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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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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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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6.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7.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