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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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手癣,脚癣,体癣等。
土荆皮酊、苯甲酸、水杨酸。
山梨醇
四川省迪威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双科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51020035
国药准字X20010612
本品用于手癣,脚癣,体癣等。
用于青光眼.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1-2次,用药持续1-2周。
谨遵医嘱
尚不明确。
小儿不宜应用,皮肤局部如有继发性感染破裂或溃烂者,待愈后再用药。